「六書」為中國文字造字的方法,其中所謂「形聲」是指:依事物的類別,拿一個作為「形符」,另一個取字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作為「聲符」,再把兩個結合起來,便成為新的字。如「捉泥鰍」的「鰍」是個形聲字,形符是「魚」,表示它屬於魚類;聲符是「秋」,表示此字讀作「ㄑㄧㄡ」。依上述理解,請就下列各組「 」中的文字選出皆為形聲字的選項。
(A)捨「本」逐「末」 / 物價「上」漲 / 游「刃」有餘;
(B)「松」柏長青 / 「桃」李芬芳 / 「返」老還童;
(C)「信」口開河 / 庖丁「解」牛 / 口誅筆「伐」;
(D)披星戴「月」 / 亡「羊」補牢 / 青「山」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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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785), C(35), D(15), E(0) #83476
統計: A(2), B(785), C(35), D(15), E(0) #83476
詳解 (共 2 筆)
#78175
A 皆為"指事"
C 皆為"會意"
D 皆為"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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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27
1. 古人造字的原則共有六項,稱為(六書) 。
2. 六書是就已有的文字加以研究分析,整理歸類所得,因此我們可以依據六書的類別,為每一個字找出當初造字的方法。
3. 一般習用之六書名稱與次序: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4. 六書之中象形字最早;形聲字最多。
5. 造字的基本法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
6. 造字的補充法則---轉注、假借。
7. 不能再加以分析的獨體、稱為「文」---象形、指事。
8. 可以再加以分析的合體,稱為「字」---會意、形聲。
9. 象形與指事之別---象形是具體的「物」;指事是抽象的「事」。
10. 會意與形聲之別---會意是「形符」+「形符」;形聲是「形符」+「聲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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