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食物或醫療等照顧服務的提供有所保留,以致無法滿足老人的基本需求」,上述屬於何種類型的老人虐待(elder abuse)?
(A)經濟剝削
(B)身體虐待
(C)心理虐待
(D)疏忽
統計: A(67), B(374), C(19), D(668), E(0) #250966
詳解 (共 6 筆)
老人虐待的類型(李開敏等譯;Godkin, Wolf, & Pillemer,1989):
1.身體性虐待(physical abuse)使用暴力造成老人身體上的疼痛或傷害,或違反個人意願限制其身體自由,例如毆打、推、搖、踢、捏使其身體受傷;束縛在床上、椅子上或反鎖在房間內限制其身體自由。
2.精神性虐待(psychological abuse)透過語言或非語言造成老人心理上的痛苦與傷害,例如直呼其名、對待老人如
同孩子、被驚嚇、被羞辱、被威脅、被孤立等。
3.性虐待(sexual abuse)是指未經過老人同意強迫或威脅從事性行為,或與無行為能力的老人發生性關係,未經老人同意而任意撫摸其身體。
4.財務與物質性虐待(financial ormaterial abuse)透過非法或不適當的方式利用或使用老人的財產和資產。
5.疏忽(neglect)家庭照顧者未履行對老人的照顧義務,可分為被動疏忽(passive neglect)及主動疏忽(active neglect)。被動疏忽是指老人被獨自遺留在家中,家庭照顧者未給予老人日常生活的協助。通常家庭照顧者並不知道這是所謂的疏忽,或者他們不明白疏忽所造成結果,因為他們缺乏相關的照顧知識或經驗。主動疏忽則是指家庭照顧者有意識的刻意對老人施加身體或心理上的傷害,故意不提供老人日常生活所必須的事物,例如藥品、食物、陪伴、協助洗澡等日常生活需求。(B)
6.自我疏忽(self-neglect)老人的自身行為足以危害到個人健康與安全,或使生活陷入困境。例如自我怠慢、拒絕尋求幫助、或精神、心理上呈現自我放棄之狀態。
7.遺棄(abandonment)老人流落街頭,棄置醫院或安養院所等。
8.醫療虐待(medical abuse)醫療虐待涉及拒絕老人健康所需之藥物補助器、不協助按時服藥,忽略其健康狀況、就醫等需要。
9.人權侵犯(violation of rights)強迫老人離開其住所,或強迫老人遷入另一住所(最常見為護理之家),而無事先告知、徵詢意見、解釋,違反老人個人意願。
引自:社區發展季刊 156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