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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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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 - 臺北市92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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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2年 - 臺北市92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4333 |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2年 - 臺北市92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4333
年份:
92年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已刪除】依據特教法規定,IEP應在多久的時間內擬定為宜?
(A)開學前一週
(B)開學後一個月
(C)開學時
(D)未明訂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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