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文臺北市政府時,應稱對方為:
(A)貴府
(B)大府
(C)尊府
(D)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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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4), B(284), C(111), D(4294), E(0) #159859

詳解 (共 7 筆)

#471184
(一)對上級機關:
 1、有隸屬關係用語為「鈞」,例如:鈞部、鈞局、鈞府、鈞院。 
 2、無隸屬關係用語為「大」,例如:大部、大局、大府、大院。 

(二)對平行機關及下行機關,無論有無隸屬關係,都可以用「貴」,例如:貴部、貴局、貴府、貴院。
 
引用沈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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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187
柯P 嗆  換警察局長的新聞  讓我知道要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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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365

很多基層機關都有分在中央主管機關和在地方主管機關

 

ex.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地方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   中央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都算直屬關係吧!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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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920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雙重關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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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655


警察局隸屬內政部警政署,跟台北市政府應該不是直屬關係吧?

 

這樣不是要用大府嗎?  好奇怪!!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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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469
所以上述指的是 雙重隸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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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9427
有時候都看不出到底有沒有隸屬關係>...
(共 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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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78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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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記兼速解包】★ 直接稱謂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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