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刑法第131 條公務員圖利罪之敘述,何者不正確?
(A) 本罪為結果犯
(B) 本罪之主觀構成要件為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
(C) 圖國庫利益之行為,不成立本罪
(D) 本罪不處罰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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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 B(365), C(160), D(79), E(0) #170077

詳解 (共 3 筆)

#127437

a.本罪為結果犯
->因為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七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是結果犯

c.圖國庫利益之行為,不成立本罪
->圖利罪是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之要件.所以圖利國庫或大眾.不會成本
罪之要件

d.本罪不處罰未遂犯
->未遂反之處罰.尚須法有明文規定

b.本罪之主觀構成要件為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
-->主觀上應是不法意圖.如要討論間階或直接應是在行為態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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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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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920
b為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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