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關於「緩刑」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人之犯行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法院始得宣告緩刑
(B)行為人受緩刑宣告時,法院仍得附帶命行為人履行一定之義務
(C)若行為人於緩刑期間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受逾 6 月有期徒刑宣告確定,法院得撤銷其緩刑
(D)行為人緩刑期滿,而其緩刑宣告未遭撤銷者,其法律效果為「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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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21), B(412), C(3332), D(1398), E(0) #324738

詳解 (共 10 筆)

#282319

條文裡沒有"得",所以是應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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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601
緩刑應撤銷:受六個月以上刑之宣告
緩刑得撤銷:違反保護管束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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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635
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 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 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不知道這是不是你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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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17688
是啊!都已受緩刑宣告不用關了,還不好好表現,是"應"該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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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52162

第75條 ()撤銷其宣告

一、二、.....緩刑期前/內,受逾六個月有期徒刑之宣告

第75-1條撤銷其宣告

一、二、.....緩刑期前/內,受逾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三、.....因過失更犯罪,受有期徒刑宣告

四、.....違反緩刑要件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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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680
第 75 條 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 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 前項撤銷之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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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103
緩刑期間犯超過6個月有期徒刑宣告確定:緩刑應撤銷
受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得宣告緩刑2-5年
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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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569
75 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 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 前項撤銷之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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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890
緩刑之撤銷一、緩刑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共 39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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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626
很機車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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