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公職人員選罷法中的規定,具有投票權的「選舉人」的必要條件之一,
是須要年滿20歲, 請問為何要有此一規定?
(A)遵循古禮, 20歲方為成熟的成年人
(B)依據心理學理論, 20歲為心智成熟的判準
(C)因為投票是神聖的公民權利, 也是責任, 故而只能賦予成年、成熟的公民
(D)用年齡作為投票權的法律門檻, 只是立法當時對公民資格所設的概括條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23), C(113), D(232), E(0) #349301
統計: A(0), B(23), C(113), D(232), E(0) #349301
詳解 (共 1 筆)
#634876
立法形成自由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