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Anderson等人(2001)修改布魯姆(Bloom)的教學目標,認知領域目標分類的最高層次是
(A)綜合
(B)分析
(C)創造
(D)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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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33), C(1373), D(376), E(0) #382773
統計: A(26), B(33), C(1373), D(376), E(0) #382773
詳解 (共 3 筆)
#505275
就認知歷程向度而言,基於建構主義學習(constructivist learning)
的觀點,為引導學生進行有意義的學習(meaningful learning),
新版布魯姆認知目標將認知歷程向度分成六個主類別,各主類別又
各細分成若干次類別;而且異於舊版的名詞語態,各主、次類別均以動詞語態說明其認知歷程。
同時將舊版的「理解」、「綜合」層次改為「了解」、「創造」;其順序則調整為「評鑑」、
「創造」, 形成漸進複雜的階層性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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