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在通常訴訟程序,下列何種判決,法院不得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A)本於被告認諾所為之判決
(B)命履行扶養義務之判決
(C)命給付會款之判決
(D)命給付之金額未逾新台幣五十萬元之判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2), B(520), C(678), D(161), E(10) #211176
統計: A(132), B(520), C(678), D(161), E(10) #211176
詳解 (共 7 筆)
#203639
16
1
#1292907
給4F:
389I於102年的修法理由是說,因為命扶養義務依照家事事件法,是「非訟的裁定」事項,根本不會有要假執行的可能,所以刪除。
因此,現在B現在也可以當答案了。
389I於102年的修法理由是說,因為命扶養義務依照家事事件法,是「非訟的裁定」事項,根本不會有要假執行的可能,所以刪除。
因此,現在B現在也可以當答案了。
3
0
#190756
§389條
2
0
#1432505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C
2
0
#1289757
所以現在答案應該是(B)(C)嗎?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