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於不適任之教師採取的觀察輔導期為多久?
(A)一年半
(B)十個月
(C)兩年
(D)一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0), B(532), C(404), D(1978), E(0) #386738

詳解 (共 1 筆)

#786323

日本師資培育制度:

1、師資培育原則:(1)大學培育師資、(2)開放及教師分級制度。

 

2、免許狀相當於教師證書。總共分為三種:

(1)普通免許狀(大學)、(2)特別免許狀(學士以上)、(3)臨時免許狀(高中or18歲以上)。

 

3、日本師資培育制度中,並無實習教師制度。

 

4、對於不適任教師,會給予1年的研習輔導,如果再不適任,再給予1年的觀察,觀察後若不適任再行資遣。

3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