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DSM-IV整體功能衡鑑表,下列哪一種代碼最適合描述那些出現中度症狀(消沈的情緒和語言、偶發恐慌),或者在社交、職業或是學校方面,出現中度的困難(例如很少朋友、和共事者起衝突)的個案?
(A)70-61
(B)60-51
(C)50-41
(D)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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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 B(540), C(207), D(30), E(0) #364684

詳解 (共 4 筆)

#534036

微症狀 70~61

度的困難60~51

症狀50~41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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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902

第一軸:臨床疾患(指精神或心理疾患),可能為臨床關注焦點、以及患者因精神疾患而表現出顯著

的痛苦而主動求醫之現象,用來報告各種疾患或狀況,唯人格疾患及智能不足除外。常見

的第一軸違常包括憂鬱、焦慮、躁鬱症、過動症、與精神分裂。

第二軸:人格疾患及智能不足。常見的第二軸違常包括邊緣型人格異常、分裂型人格異常、反社會型人格異常、自戀型人格異常,以及心智遲緩智能障礙。

第三軸:紀錄了一般醫學狀況,能以許多方式與精神疾患產生相關性。例如:甲狀腺機能亢進、中風、腦創傷而可能導致精神異常。

第四軸:用以紀錄現行患者的心理社會及環境問題。通常診斷紀錄為簡潔扼要描述現行患者遇到的問題,如「人際關係不良」、「長期失業」等簡單描述即可。

第五軸:對社會功能之整體評估。使用的工具為GAFGlobal Assessment of Functioning

Scale),由1100分。患者於GAF量表中若分數低於50分則稱「住院指數」,代表患者精神狀況已嚴重到需強制住院或強制矯治;若低於20分,則被診斷為「監獄指數」或「自殺指數」,代表患者有嚴重地違反社會行為而必須坐牢、或已經嚴重到會產生自殺且無法照顧自己的現象;若指數為0分,則通常意味著該患者為遊民、或是找不到家屬的患者。


  • 100—91 廣泛範圍的活動功能都極好,「看來」從未有什麼生活問題,因為擁有許多良好特質而為他人樂於親近,沒有症狀。
  • 90—81 無或極少症狀(如考試前輕微焦慮),各方面功能良好,對生活大致還算良好,不會因為日常問題或擔憂事務而造成困擾(如偶爾與家庭成員爭吵。)
  • 80—71 可預期式對壓力源產生的情緒反應(如在家庭爭執後難以專心),有些輕微的社會或職業功能損害(如執勤時有些恍惚)。
  • 70—61 已有輕微症狀(如失眠及心情低落),並且造成社會或職業功能的些許損害(如偶爾開始有偷竊、或是曠職逃學等),但大致功能還算良好。
  • 60—51 中等的症狀(如平板的情感及說話繞圈子,偶爾有恐慌發作),或在社會、職業功能中有中度困難(如朋友少、與同儕團體時常爭吵)。
  • 50—41 從以下指數稱為「住院指數」,代表症狀嚴重需住院或強制矯治(如自殺意念、嚴重強迫性儀式行為、時常偷竊)或在社會、職業中有一嚴重損害(無朋友、不能維持一職業)。
  • 40—31 已造成現實測試有些傷害(說話開始不合邏輯、難了解及不對題)或在工作領域、社會功能中造成嚴重損害(無法工作、忽視家庭、逃避人群、會毆打家庭成員)。
  • 30—21 行為受妄想或幻覺相當影響,或溝通或判斷力嚴重損害(有時言語語無倫次、行為整體而言不合時宜、專注於自殺念頭)或幾乎所有領域功能喪失(整日呆在床上,無家庭或無朋友)。
  • 20—11 從此指數以下稱為「監獄指數」,有些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如無明確死亡期待的自殺念頭、時常暴力、躁狂式興奮)有時不能維持個人最低衛生(如亂塗糞便)或溝通總體損害(大多數以語無倫次或沉沒不語)。
  • 10—1 有嚴重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一再出現暴力)以及個人完全無法維持最低衛生,或明確期待死亡的嚴重自殺念頭。
  • 0 資訊不足。通常得到該分數最主要為流浪漢或是無法聯繫家屬之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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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926
請較高手,有關DSM的內容哪一本書寫得比較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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