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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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14), B(2463), C(459), D(44), E(0) #138525
統計: A(614), B(2463), C(459), D(44), E(0) #138525
詳解 (共 9 筆)
#251068
只有法院才有裁定,主管機關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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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204
第 10 條 公司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命令解散之:
一、公司設立登記後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者。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 此限。
二、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者。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 此限。
法院裁定,主管機關命令!
一、公司設立登記後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者。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 此限。
二、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者。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 此限。
法院裁定,主管機關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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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527
法院才能裁定..宣告和判決..
主管機關..要用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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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861
- 1.命令解散:
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命令解散之:
(1)公司設立登記後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者。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此限。
(2)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者。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此限。
- 2.裁定解散:
公司的經營,有顯著困難或重大損害時,法院可以據股東的聲請,在徵詢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意見,並通知公司提出答辯後,裁定解散。上述聲請,在股份有限公司,應有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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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743
第 10 條 公司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命令解散之:一、公司設立登記後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者。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 此限。二、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者。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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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553
一直錯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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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614
刑之宣告(刑法主.從).裁定判決(行政.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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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6582
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命令解散之:
一、公司設立登記後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此限。
二、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此限。
三、公司名稱經法院判決確定不得使用,公司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尚未辦妥名稱變更登記,並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辦理仍未辦妥。
四、未於第七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檢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文件者。但於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前已檢送者,不在此限。
一、公司設立登記後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此限。
二、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此限。
三、公司名稱經法院判決確定不得使用,公司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尚未辦妥名稱變更登記,並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辦理仍未辦妥。
四、未於第七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檢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文件者。但於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前已檢送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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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242
美美 我們錯同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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