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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純選擇)#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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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純選擇)#6160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純選擇)#6160
年份:
97年
科目:
民法
甲向乙借錢新臺幣五千元,乙以事忙,將存摺、印章、身分證交給甲、並告知密碼。甲逾越授權範圍,竟向銀行提領 新臺幣六萬元。請問:下列關於法律效果的敘述,何者為正確?
(A)甲提領新臺幣六萬元的效果歸屬予乙
(B)甲提領新臺幣五千元的效果歸屬予乙,逾越授權的新臺幣五萬五千元部分,效果歸屬予銀行
(C)甲提領新臺幣六萬元的效果歸屬予銀行
(D)甲提領新臺幣六萬元的法律效果,視乙承認與否而定,乙承認則有效;乙不承認,則無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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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豆漿大帝
B1 · 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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