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多年前向乙借了錢,依照民法的規定,假設乙從未向甲要求償還借款,那麼經過多久的時間之後,乙的權利將會喪失或受到限制?
(A) 十年  
(B) 十五年  
(C) 二十年  
(D) 二十五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8), B(5064), C(322), D(53), E(0) #315938

詳解 (共 6 筆)

#273660
請求權:   一般期間是-------1...
(共 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2
4
#389604

應該是說15年之內要跟欠債的追討~用法律的方式

只要是15年內有追討~就算時間過了還是要還錢

印象中是這樣子~有錯的話再麻煩各位大大改正

34
0
#3711735

民法125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法律知識庫:欠債不還 15年請求權

24
0
#2485387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一般      :...
(共 1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9
0
#274253

豬哥亮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欠債跑了10幾年

當他在出現時

他說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權

當時新聞有播報

18
0
#320152

不過還是要還,有法官開庭過了,其中有典故,判還1300萬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