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多年前向乙借了錢,依照民法的規定,假設乙從未向甲要求償還借款,那麼經過多久的時間之後,乙的權利將會喪失或受到限制?
(A) 十年
(B) 十五年
(C) 二十年
(D) 二十五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8), B(5064), C(322), D(53), E(0) #315938
統計: A(278), B(5064), C(322), D(53), E(0) #315938
詳解 (共 6 筆)
#389604
應該是說15年之內要跟欠債的追討~用法律的方式
只要是15年內有追討~就算時間過了還是要還錢
印象中是這樣子~有錯的話再麻煩各位大大改正
34
0
#274253
豬哥亮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欠債跑了10幾年
當他在出現時
他說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權
當時新聞有播報
18
0
#320152
不過還是要還,有法官開庭過了,其中有典故,判還1300萬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