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了參加校慶運動會的百米短跑競賽,向網路商店訂購釘鞋一雙。甲於收受後第二天,因校方張貼公告表示本次比賽禁用釘鞋。甲便向網路商店要求退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於七日內要求退貨,但因網路商店並無過失,故甲須負擔運費
(B)甲得於七日內要求退貨,不須說明理由,亦不須負擔運費
(C)甲得於五日內要求退貨,但須說明商品有何具體瑕疵
(D)甲得於五日內要求退貨,但錯不在網路商店,故甲應負擔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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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0), B(5024), C(34), D(34), E(0) #455954
統計: A(1140), B(5024), C(34), D(34), E(0) #455954
詳解 (共 10 筆)
#725441
消保法 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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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53
7天~消費者處無敵狀態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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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251
原來退貨不用負擔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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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219
網拍業者幾乎觸法...
都直接在自己賣場公開說,非物品本身問題不接受退換貨,或是退換貨運費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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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753
大家有注意到「得」這個字嗎?若改成「應」則毫無疑義運費由賣方出資,但若有其它因素,「得」這個字就有一定的模糊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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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201
12 這裡的得不是這樣解釋的吧== 是指你有權利退貨及不負擔運費,不是得斟酌後面賦予權力的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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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915
我想重點應該在後面那個"無須"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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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814
拍歸拍,站在消保法的基礎上,網拍業者又不一定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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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357
第二天不是還在七日內嗎?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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