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A地及A地上B屋之所有人,因甲於清償期屆至時無力清償對乙所負之債務,經乙向法院聲請拍賣A地及B屋,並分別由丙拍定A地、丁拍定B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與丁間就B屋與A地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
(B)推定拍定人丙與丁間有租賃關係
(C)由丙、丁協議,協議不成時,丙得請求丁拆屋還地
(D)因造成法律關係複雜,法院應重行拍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13), B(149), C(144), D(37), E(0) #345027
統計: A(2013), B(149), C(144), D(37), E(0) #345027
詳解 (共 10 筆)
#1301386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
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
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聲請法院以判決定之
。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 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適用前項 之規定。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 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適用前項 之規定。
19
0
#807552
回3F, 是丙有地, 丁有屋, 但是丁的屋有(地上)權坐在丙的地上罷了!
17
0
#4154195
(B)租賃關係的推定屬於典權
土地及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設定典權者,典權人與建築物所有人間,推定在典權或建築物存續中,有租賃關係存在
10
0
#2444408
破題--我的想法
土地範圍肯定比較大,房屋僅是土地上的某一區塊罷了,所以土地持有者理應有全部土地的地上權,然後就房屋持有者重疊的地上權協議租期。
9
0
#767176
所以這種情形,該算是丙丁共同擁有A地與B屋嗎?
5
0
#1279411
認真覺得這種法律真的不符合情與理⋯
4
1
#5033181
關於B選項的問題,為民法425-1規定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 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 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 ,有租賃關係。其期限不受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前項情形,其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定之。惟本條規定為「所有權之讓與」,而與本題題幹抵押權之實行後,由法院拍賣導致所有權相異有所不同。
3
0
#498166
請問D應該如何修改?
2
0
#1174528
請b怎麽改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