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在偵查中受訊問時,下列何人不得陪同在場?
(A)醫師
(B)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
(C)輔佐人
(D)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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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0), B(250), C(2095), D(225), E(0) #186955

詳解 (共 10 筆)

#797058
5樓的,偵查中沒有輔佐人。審判中沒有告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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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59


第 248-1 條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 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 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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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120
因為輔佐人只能在起訴後有所作為,所以輔佐人只能在審判期日在場
偵查中是不可以的,從§35的起訴後三個字就可推知

第 35 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
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
訴人之輔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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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3574

(A)醫師(X;得陪同在場)
(B)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X;得陪同在場)
(C)輔佐人(O;不得陪同在場。偵查中無輔佐人,起訴後才有輔佐人)
(D)社工人員(X;得陪同在場)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醫師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輔佐人得為本法所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自訴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第一項得為輔佐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相關社福機構指派之社工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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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3333

輔佐人,起訴之後才有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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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807
刑訴法第 248-1 條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親等內親、家長、家屬、醫師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 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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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792
第35條規定的輔佐人是被告或自訴人的一定關係之人,本題問的是「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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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476

補充一下輔佐人的規定:

第 35 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
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
訴人之輔佐人。
輔佐人得為本法所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
自訴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第一項得為輔佐
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指派之社工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
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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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8137
輔佐人須於起訴後始得產生
(共 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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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755
被害人不能有輔佐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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