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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初等考試_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統計、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交通行政、電子工程:公民#14018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初等考試_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統計、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廉政、交通行政、電子工程:公民#14018

年份:103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複選題
19 「權利主體」是民法的重要概念,下列選項何者具有「權利主體」的地位?
(A)興建完成銷售中的新大樓
(B)在學校內成立的管樂社團
(C)母親腹中尚未出生的胎兒
(D)尚未取得身分證的新移民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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