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99.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法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下宜。請問何者不屬於
該委員會所負責之事宜?
(A)評鑑
(B)指導
(C)諮商
(D)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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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5), B(1336), C(1311), D(480), E(13) #599896
統計: A(455), B(1336), C(1311), D(480), E(13) #599896
詳解 (共 10 筆)
#865230
教育基本法 第10條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 ,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工會、教師、社區、 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其設置辦法由直轄市、縣(市) 政府定之。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 ,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工會、教師、社區、 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其設置辦法由直轄市、縣(市) 政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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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797
小口號:一支血箭(參考之前網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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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332
評審寫字
評鑑 審議 協調 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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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349
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 一隻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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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869
評鑑、審議、協調、諮詢
評 審 寫 字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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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618
評鑑、審議、協調、諮詢
評 審 寫 字
11
0
#895649
一支條件,我是這樣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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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169
(c)選項應為: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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