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司法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我國係採司法二元制之大陸法系國家
(B)我國除普通法院外,另設有行政法院
(C)我國之行政法院掌理行政案件之審判,屬於行政權之一環
(D)私法上之爭議,原則上適用民事訴訟法,由普通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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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6), B(161), C(4532), D(266), E(0) #235614

詳解 (共 7 筆)

#258485
行政法院是司法,不是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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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072
陳治宇老師說行政法院隸屬於司法院,根據憲法§77是屬於司法權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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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33643
a是對的耶---所謂的司法二元制,係指審判權的雙軌或多軌化,也就是除了普通法院以外,會依據裁判所涉事務之性質設立不同屬性之特殊法院,例如法國之中央行政法院、德國之聯邦行政法院、憲法法院、財務法院、社會法院、勞動法院等等。我國除普通法院外,另設有行政法院,因此就此一層面而言比較像是德法等國之制度
23
0
#901261
個人見解,司法爭議就是要打官司了,打官司用程序法,所以適用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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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34
(D)有私法爭議不是要用民法,為何會是民事「訴訟」法,
有好心人可指點一下嗎,謝謝
7
2
#287272
被騙了,玩文字遊戲 = =
4
1
#256543

C是錯在那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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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996452
未解鎖
[解析]: (A)沒錯! (B)沒錯...
(共 119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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