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分別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逾期未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者,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多少倍之空地稅?
(A)一至三倍
(B)二至五倍
(C)三至十倍
(D)四至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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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500), C(26), D(9), E(0) #310977
統計: A(35), B(500), C(26), D(9), E(0) #310977
詳解 (共 4 筆)
#1540923
土地法→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對於管轄區內之私有空地→三至十倍
平均地權條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二至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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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603
土地稅法 第 21 條
凡經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核定應徵空地稅之土地,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二至五倍之空地稅。
凡經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核定應徵空地稅之土地,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二至五倍之空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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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050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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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098
他並沒有說依照什麼法
若依照土地法的話 空地稅則為三至十倍不是嗎
請問有人知道從哪裡可以判斷本題依據的法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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