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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18055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18055

年份:112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7 A 賣場販售進口莓果,經檢驗證實遭受病毒污染,A 之雇員甲未即時下架該批受污染莓果,並將 其中一包莓果販售予消費者乙。乙不知污染情事,食用莓果後,遭受病毒感染,身體健康及器官 因此受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得依民法第 28 條有關法人侵權行為責任之規定,向 A 請求連帶賠償
(B)乙得依民法第 184 條有關侵權行為之規定,向 A 請求損害賠償
(C)乙得依民法第 184 條之規定,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D)乙得依民法第 188 條有關僱用人侵權行為責任之規定,向 A 請求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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