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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112499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112499

年份:111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10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上述規定屬於何種債之發生原因?
(A)無因管理
(B)侵權行為
(C)不當得利
(D)契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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