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1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下列關於現職公務人員之調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除簡任第 12 職等以上人員外,其餘各職等人員,得在各職系之職務間予以調任
(B)經依法任用人員,除自願者外,不得調任低一官等之職務
(C)在同官等內而自願調任低職等職務者,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仍以原職等任用
(D)副主管人員不得調任本單位之非主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4), B(43), C(81), D(66), E(0) #3369209
統計: A(144), B(43), C(81), D(66), E(0) #3369209
詳解 (共 3 筆)
#7032039


(A)
能在各職系職務裡調來調去的人:簡任 12 ⇧
其他人請在同職組、各職系、或曾經被銓敘過的職系裡(有你之前做過其他工作的資料)調任。
(C)
平常:只能調任低一職等職務(委任 6 → 委任 5),錢仍用委任 6 去算(均仍以原職等任用)
自願仔 → 能調低一官等職務(簡→薦),錢用薦任最高去算(以調任官等之最高職等任用)
遇到長官調任:正常來說主管只能當主管,主管不能被拔去當副主管或直接拔官變成一般人員:副主管不能被拔官去當一般人員(但可以升職,所以法條只寫副主管人員不得調任本單位之非主管),不過也設了例外情況,經過總統府、主管院、或國家安全會議審核通過的人,可以被拔官。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