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的說明,下列何者不正確?
(A)對學生所為之退學處分,應許學生有司法救濟管道
(B)公權力措施如影響軍人身分的存續,應許軍人有司法救濟管道
(C)公務人員對審定的級俸如有爭執,應許其有司法救濟管道
(D)處於特別權力關係之人,與一般人民並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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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11), C(46), D(561), E(1) #184268

詳解 (共 2 筆)

#234266

處於特別權力關係之人,與一般人民的"訴訟權"保障並無不同... 我這樣解讀結果錯了!!
公務人員審定之級俸如有不服,是按照"復審-行政訴訟"嗎?(司法救濟一行政法院)
不然的話,申訴-再申訴是屬於行政權之內部函覆吧?(服務機關-保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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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754
有特別權利關係的人有其相對適用之特別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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