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罔市今年 70 餘歲,她和弟弟命運截然不同,出嫁時父親告訴她不能和弟弟一樣列名族譜,母親說她出嫁
後就不能回去祭祖。父親過世後弟弟要求她主動放棄爸爸的遺產繼承,以我國現行法令來看,若她向法 院或行政主管機關提出救濟,罔市下列主張何者最可能成立?
(A)主張罔市這個名字侵害她的姓名權
(B)不得列名族譜侵害她親權行使權利
(C)不得回家祭祖限制了她的宗教自由
(D)弟弟要她放棄遺產侵害她的繼承權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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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未列名族譜並非沒有親權,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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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技巧如下:根據題目描述,若罔市向法院...
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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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市今年 70 餘歲,她和弟弟命運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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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罔市今年 70 餘歲,她和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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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1203 制定) 民法 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