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因案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中者,有關其身分狀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不得資遣、亦不得申請退休
(B)得資遣、但不得申請退休
(C)不得資遣、但得申請退休
(D)得資遣、亦得申請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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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08), B(645), C(665), D(154), E(0) #1410088

詳解 (共 3 筆)

#1464173

公務員懲戒法第八條規定:

公務員因案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中者,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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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1051

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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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944

如免除職務那還要討資遣費跟退休金有多麻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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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58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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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法第8條 公務員經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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