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專門職業人員應試科目之決定,限制人民職業自由及應考試之權,不得由考試機關基於法律授權以命 令規定
(B)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與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意旨 不符
(C)機關因改組、解散或改隸致對公務人員之憲法所保障服公職之權利,有重大不利影響者,應設過渡條款
(D)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之規定,合憲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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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第682 號 專門職業人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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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B的人應該也不少釋字715號解釋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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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682 選項A專門職業人員考試之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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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釋字682考試院依據上開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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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15 選項B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國軍...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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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字號 釋字第682號 解釋公布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