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立法院第二讀會,得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廣泛討論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幾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重付審查或撤銷之?
(A)15人
(B)20人
(C)25人
(D)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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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9), B(186), C(128), D(91), E(0) #1522256

詳解 (共 2 筆)

#1613509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9 條第二讀會,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 之議案時行之。 第二讀會,應將議案朗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第二讀會,得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廣泛討論後,如有 出席委員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重付審查或撤銷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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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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