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何者不是國會功能式微的原因?
(A)國會結構性的弱點
(B)行政權擴大
(C)司法獨立
(D)有紀律政黨的興起
統計: A(191), B(104), C(3801), D(1067), E(0) #570749
詳解 (共 9 筆)
國會權力下降的原因:
1.強黨紀政黨的崛起:立法部門只能照黨意投票
2.行政部門的強化:行政部門有大量的專家與豐富的資訊
3.合議制弱點的暴露:不易達成共識,且無人負責共識之決策
4.利益團體權力的增加:部分勢力強大之利益團體甚至可對社會予取予求,立法決策者也無法抵抗該團體的壓力
20世紀,立法機關有立法萎縮的更加明顯。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一、有紀律的政黨興起;二、行政權擴大;三、國會結構性弱點;四、利益團體具代表性。
1.有紀律的政黨興起:議員都聽黨的,而沒有自己的思辨能力,盲目地聽從之,消略原本客觀監督和審查的功能
國會成為辯論殿堂的功能,因議員對政黨的忠誠及政黨能支配議員投票而降。
國會的多數議員實際上扮演政府護航者的角色,國會整體所從事者絕非主動立法或積極監督制衡。
2.行政權擴大:為因應人民的要求,政府提供的服務必須更多元,且須藉由具專業的官僚來執行,故其職權亦隨之擴大
隨著工業化與都市化的發展,國家面臨許多複雜問題,諸如能源危機、環境污染、經濟不景氣、失業問題,均非個人獨力所能解決,需要大有為的政府代為解決。
這些施政有高度專業性與技術性,行政機關有龐大的文官,具備專業知識,能提出政策方案,供行政首長抉擇。
而國會議員多為通才,又缺乏充足助手,相對而言,專業能力不足,不易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更無法提出整的立法計畫,而祇能對行政機關的決策與施政進行批評、評查與監督。
3.國會結構性弱點 (組織扁平化):國會議員皆平等大,凡事皆合議,討論時間長,不易掌握時效,效率亦慢
各國國會通常由數百議員所組成,每位議員有平等發言與表決權,國會組織扁平化,缺乏命令與服從的指揮系統。
這種平等與分化的特質,常使國會群龍無首,無法展現協調與領導決策的能力。
且受任期、會期、程序等限制,不易掌握時效。
而行政部門有專業分工、龐大組織,由統總或總理統一領導,因此比國會更能及時有效地回應環境的變遷,社會需要。
4.利益團體具代表性:利益團體較親近人民,逐漸代替政黨匯集民意的功能,甚至亦能影響議員的決策
利益團體為使有利其團體成員的政策法案通過,使不利的打消,常透過遊說等各種方法,影響行政、立法,甚至司法機關的決定。
當國會在政策形成過程中之影響力下降之際,組織化的利益團體為民眾提供了替代性的代表機制,它們比國會更有地受理民眾的抱怨,而且感同身受地代為向相關部門反映意見,或在政府舉辦的公聽會中,提供專業建言與資訊,或在學術研討會中提出論述,進行公共辯論,其效果比拘於形式的國會中的政策討論更加顯著,有人認為民眾對利益團體的期待與支持,有超越國會之勢。
資料來源:立法功能式微之原因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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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式微外的另一種觀點是:
立法權不是式微,而是轉型
在行政權壯大的時代下
立法權:審核預算、監督政府+審議法案,對法案做大原則的把關都仍是重要的功能
所以立法權只是重最初決策權的位置轉型至監督、審查的角色
參考課本 行政學 張潤書 4版 第705頁
我只知道君權時代行政、立法、司法全部都握在統治者手上
(ex.中國古代的衙門可以對百姓發布政令、收稅、建設地方、審理冤屈)
三權分立的目的是在削弱統治者的權力
因此,與其說司法權是從立法權分出來,到不如說是從行政權(政府)中分出來比較恰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