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某甲被乙、丙、丁三人追打,在情急之下,見路旁有一輛戊所有之未熄火機車,未徵得戊之同意,即擅 自騎走該機車,以逃避乙、丙、丁之追打。關於甲騎走該機車之行為,如無不法所有之意圖,依社會秩 序維護法應如何處理?
(A)屬未經他人許可擅駛他人車輛之行為,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處以拘留
(B)屬正當防衛之行為,不罰
(C)屬不可抗力之行為,不罰
(D)屬緊急避難之行為,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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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5), B(342), C(57), D(3305), E(0) #1491098

詳解 (共 5 筆)

#3197671

被乙丙丁追打


騎走戊的機車逃跑,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戊非侵害源),所以是主張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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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792
首先應判斷是 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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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445
對那3個人的追打是正當防衛對那台該機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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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7072

甲乃侵犯的是戊對機車的財產監督權

對物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主張應對人的不法侵害

因此本題主張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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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3874

擅駛他人車船➡️社維法88條➡️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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