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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民法大意#6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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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民法大意#65611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民法大意#65611
年份:
106年
科目:
民法
13.有關民法違約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B)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C)債務已為一部履行者,法院得比照債權人因一部履行所受之利益,減少違約金
(D)約定之違約金額過低者,法院得增加至相當之數額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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