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30 歲之甲賭博輸錢,積欠乙賭債新台幣一百萬元,在民法上甲是否得拒絕給付該筆一百萬元之賭債?
(A)賭博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乃屬無效,故甲得拒絕給付賭債
(B)願賭服輸,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故甲不得拒絕給付賭債
(C)甲得撤銷賭博下注的意思表示,故甲得拒絕給付賭債
(D)甲已經成年,必須為自己之行為負責,故甲不得拒絕給付賭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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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43), B(30), C(56), D(380), E(0) #712324

詳解 (共 10 筆)

#1337332

賭債「不需要償還」。蓋賭博契約乃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但基於賭債償還之財產給付則有效(蓋物權行為不受公序良俗之評價)




*摘自程怡法緒P.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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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479
賭債非債 你可以不還 不過會被潑油漆 斷手腳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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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432
賭博的人誰跟你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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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7911
法律上你可以不付,事實上要看你有沒有那個...
(共 2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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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2577
法律上賭債非債,但現實上不還錢人會過世。...
(共 3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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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859
白話文,如果還了是無法向對方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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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366
行政法當然就法論法 不然有種就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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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713
這真的假的,那這樣大家都去賭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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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645

就像請求權時效到期消滅,你仍要還錢,也算債務完全給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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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587
不是本來欠錢就該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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