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在我國,人民透過手中選票選出心中理想的候選人,將國家管理大事交由當選人代為行使之。當執政者失去民心時,人民亦可發揮「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力量,透過法定途徑要求執政者交出權力。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針對參政權的敘述,何者正確?
(A)執政者交出權力後,不論理由為何皆不可再行使參政權
(B)憲法明訂人民有參政權,但僅限選舉權及罷免權
(C)憲法中明訂人民擁有參政權,係在落實主權在民的理想
(D)人民一旦被宣告褫奪公權,代表其已經完全失去參政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1), B(150), C(11244), D(550), E(0) #530660

詳解 (共 4 筆)

#776253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不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
167
1
#1195890
參政權
1.行使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2.參與治權(應考試、服公職)
104
-1
#948932
根據刑法36條褫奪公權的含意並不喪失投票權!
47
1
#775296
b.還有創制複決權D.褫奪公權是不是還有...
(共 3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31458
未解鎖
[ 解析 ] :  在我國,人民透過手...
(共 11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