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除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外):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34791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4 警察張三逮捕現行犯李四後,發現其為舊識。移送至警局後,張三念在老友一場,遞給李四一隻迴紋針, 便利其脫逃,但李四功力不足,未能開啟手銬及門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張三的行為構成刑法第 163 條公務員縱放人犯未遂罪,因其已著手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或拘禁之人
(B)張三的行為構成刑法第 163 條公務員縱放人犯未遂罪,因其發現李四係舊識,卻未移交他人處理
(C)張三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 163 條之犯罪,因該罪不罰過失
(D)張三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 163 條之犯罪,因李四並非受羈押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