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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7年 - 9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法學緒論)#4680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9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法學緒論)#4680

年份:97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4.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92 號解釋中謂實質意義之司法,乃指國家基於法律對爭訟之具體事實所為宣示以及輔助裁判權之作用,據此,下列何者非屬此處所謂實質意義之司法?
(A)公證
(B)刑事訴訟之管轄錯誤裁判
(C)訴訟上之和解
(D)少年事件處理法中之少年保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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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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