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中區縣市政府教師甄選策略聯盟:國小教育專業科目(加重特殊教育比重-身障)#127531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身心障礙組
14.在 2024 年新修正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對聽覺障礙學生及幼兒的鑑定基準在計算純因平均值時,在原有的 500、1000、2000 三個頻率外,納入 4000 赫,其主要原因係考量下列何者?
(甲)國內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聽閾計算方式是以前述四個頻率的平均值作計算
(乙)世界衛生組織(WHO)聽力損失分級的聽閾計算方式是以前述四個頻率的平均值作計算
(丙)低頻音對於語音的聽理解有其重要性所以納入 4000 赫做聽力損失分級的聽閾計算方式
(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聽覺障礙鑑定聽閾計算方式是以前述四個頻率的平均值作計算
(A)甲乙
(B)甲丁
(C)乙丙
(D)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