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之前提下,下列何者尚未構成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查證其身分的要件?
(A)有事實足認為防止他人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B)滯留於應有停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留許可者
(C)行經有事實足認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D)行經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公共場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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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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