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公費生甲與教育部簽訂契約出國留學,嗣後因個人因素未履行返國服務義務,教育部擬向甲請求返還已領取之公費,則應提起下列何項爭訟?
(A)民事訴訟
(B)行政訴訟
(C)訴願
(D)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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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15), B(3992), C(88), D(6), E(0) #160684
統計: A(1015), B(3992), C(88), D(6), E(0) #160684
詳解 (共 7 筆)
#255202
公費留學之契約屬於行政契約(參釋字第348號)。
若有爭議,應循行政訴訟程序救濟(非民事訴訟)。
而訴願提起的前提,須有行政處分為訴願標的,與契約履行爭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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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92
公費留學已屬於公法事件,其契約相對人應作為而不作為,行政機關如要提起訴願,要向誰提起呢?相對人的家嗎?當然是直接以行政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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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3293
補充:
21 A 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再生能源研究經費獲准,主管機關嗣後發現 A 公司提供不實資料,主管機關 撤銷再生能源研究經費補助之處分,欲請求 A 公司返還已發給之補助經費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主管機關應向 A 公司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B)主管機關應移送行政執行
(C)主管機關應以書面行政處分向 A 公司請求返還
(D)主管機關應與 A 公司訂定和解契約
答案為C
第127條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
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行政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
前項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
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行政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
前項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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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234
行政契約若對補償金額有爭議
,直接依行政訴訟法§8一般給付訴訟
不用經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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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2747
此為行政契約,教育部欲請求返還已領取之公費,應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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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496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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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879
公費留學之契約屬於行政契約(參釋字第348號)。若有爭議,應循行政訴訟程序救濟(非民事訴訟)。 而訴願提起的前提,須有行政處分為訴願標的,與契約履行爭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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