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
>
109年 - 10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8641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86418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86418
年份:
109年
科目:
民法
15 學姊甲在校園內拾得學妹乙之錢包,內有新臺幣 3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A)甲應從速通知乙或向學生事務處報告,並將錢包交存
(B)乙未於相當期間認領時,甲應將錢包交存於警察機關
(C)乙認領時,甲、學生事務處或警察機關應將錢包返還於乙
(D)乙認領錢包,甲對乙得請求財產價值十分之三之報酬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Eric Liu
B3 · 2020/06/26
推薦的詳解#4093868
未解鎖
民法已經由 3/10修改為現今的 1/1...
(共 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我要考上書記官FIGHTING
B1 · 2020/06/03
推薦的詳解#4031016
未解鎖
第 805 條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
(共 2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