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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3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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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34605 |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34605
年份:
114年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15 物權之取得,可能依法律規定,亦可能依物權行為。下列何者並非依法律規定取得之物權?
(A)受讓人善意取得動產所有權
(B)無權占有人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
(C)承攬人就定作人因承攬工作所交付之動產,取得動產留置權
(D)分別共有人依協議分割,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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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whappy501
B1 ·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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