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地方制度法,有關自治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係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
(B)由地方議會決定是否冠以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
(C)訂定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 30 萬元為限
(D)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立即生效,無須核定或備查
(A)係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
(B)由地方議會決定是否冠以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
(C)訂定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 30 萬元為限
(D)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立即生效,無須核定或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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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53), B(457), C(444), D(131), E(0) #442486
統計: A(8353), B(457), C(444), D(131), E(0) #442486
詳解 (共 5 筆)
#738444
A 地方制度法第25條: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
公布者,稱自治條例
B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1項: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 在縣 (市) 稱縣 (市) 規章,在鄉 (鎮、市) 稱鄉 (鎮、市) 規約。
C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3項: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D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 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 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 (市) 規章發 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 (鎮、市) 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 府備查。
B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1項: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 在縣 (市) 稱縣 (市) 規章,在鄉 (鎮、市) 稱鄉 (鎮、市) 規約。
C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3項: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D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 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 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 (市) 規章發 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 (鎮、市) 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 府備查。
172
1
#763106
10萬元!
32
2
#1429714
補充
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 (市) 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 (鎮、市) 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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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626188
自治條例:地方立法機關制定、地方行政機關公布
自治規則:地方行政機關訂定、發布
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訂定、發布
自律規則:地方立法機關訂定、發布
自治規則:地方行政機關訂定、發布
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訂定、發布
自律規則:地方立法機關訂定、發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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