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有關於「擬制」和「推定」的概念,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A)擬制是法律以事實為基礎的常情推斷;推定是與事實相反的規定
(B)擬制是法律規範基於公益的需要,簡化法律關係,就存在或不存在先為假設之規定
(C)經由法律的規定,真實存在之事實亦可被擬制為不存在
(D)就擬制之事實,如有反證,可予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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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5), B(2540), C(3481), D(885), E(0) #375052
統計: A(1045), B(2540), C(3481), D(885), E(0) #375052
詳解 (共 10 筆)
#459345
「擬制」與「推定」的區分是否以事實為基準,亦法律效果為「推定」時,原則以法律明文推定為事實,如真實不符時,以真實為準。反之「擬制」則以法律明文為事實,如真實不符時,仍不以為真實為準,以法律明文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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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534
擬制最好理解的例子就是收養囉...
不是源自血統的直系親屬關係-----也就是養父子之間的關係, 不是真的的血親,而是擬制的血親。
不是源自血統的直系親屬關係-----也就是養父子之間的關係, 不是真的的血親,而是擬制的血親。
推定是假設的, 所以可以被反證推翻, 但擬制因為「法律規定」就是如此,所以法律上是不能推翻的。
養父子關係,就不能被反證推翻。除非當事人終止收養。
養父子關係,就不能被反證推翻。除非當事人終止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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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44
擬制可以想誠睜眼說瞎話~就算有反例也是繼續說瞎話
推定可以想像成推理~所以可能有反例可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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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605
(A) 推定是先假設一下,跟什麼相反沒關係
(B) 推定才是假設
(D) 推定才可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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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8821
16.有關於「擬制」和「推定」的概念,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A)擬制是法律以事實為基礎的常情推斷;推定是與事實相反的規定
推定是法律以事實為基礎的常情推斷;擬制是與事實相反的規定(但非謂一律與事實相反,擬制依據法律規定賦予法律效果,其事實相符或不相符不影響擬制之適用以符合擬制基於公益性之需要)
(B)擬制是法律規範基於公益的需要,簡化法律關係,就存在或不存在先為假設之規定
擬制是法律規範基於公益的需要,簡化法律關係,就存在或不存在先為賦予法律效果之規定 (C)經由法律的規定,真實存在之事實亦可被擬制為不存在
經由法律的規定,真實存在之事實亦可被擬制為不存在 (D)就擬制之事實,如有反證,可予推翻
擬制不可反證推翻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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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128
擬制與推定
都是法律直接認定特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
擬制 不容許反證推翻,法律用語多為"視為..."
推定 容許反證推翻,法律用語多為"推定..."
擬制 不容許反證推翻,法律用語多為"視為..."
推定 容許反證推翻,法律用語多為"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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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625
1.以事實為基礎的常情推斷 -> 推定
2. 擬制 (給100%的效力) -> 可讓它存在!! 或 可讓它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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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084
大概是這樣吧(民法.§.101)
因條件成就而受利益(真實存在之事實)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促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不成就。(被擬制為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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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528
經由法律的規定,真實存在之事實亦可被擬制為不存在
例如民法第7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真實存在:未出生→擬制為既已出生
所以A選項後面,要改成擬制是與事實相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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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131
經由法律的規定,真實存在之事實亦可被擬制為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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