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調查、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別: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64161
年份:106年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17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憲法第 16 條訴願及訴訟權保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
(B)羈押法不許受羈押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
(C)審級制度不在憲法第 16 條訴訟權之保障範圍
(D)關於寄存送達於依法送達完畢時,即生送達效力,侵害訴願及訴訟權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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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 574 號解釋憲法第 16 條所規...
未解鎖
NO667 關於寄存送達於依法送達完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