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關於大學自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機關僅得在合理範圍內對大學事務加以規範
(B)行政法院審理大學學生所提起之行政訴訟事件時,應適度尊重大學之專業判斷
(C)教育主管機關對大學之運作,得進行適法性與適當性之監督
(D)教育主管機關不得以命令干預大學教學之內容及課程之訂定
統計: A(644), B(429), C(3464), D(645), E(0) #1410093
詳解 (共 10 筆)
下列那一種訴願事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依法僅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適法性)」進行審查,而不為「妥當性(合目的性)」之審查?
(A)縣政府就縣自治事項,審查縣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
(B)直轄市政府就直轄市自治事項,審查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
(C)中央主管機關就直轄市自治事項,審查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
(D)中央主管機關就其委辦事項,審查縣政府之行政處分。
審查權限:
①司法對行政(適法性)。
②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自治事項(適法性)
③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適法性+適當性)
④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委辦事項:(適法性+適當性)。
大學自治考點:
Q.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律保留」範圍?
(A)大學自治事項
(B)基本權利之限制
(C)國家機關之職權與總員額
(D)各級法院之組織
*為憲法制度性保留[高於法律保留],大學可自定規章,除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
Q.關於大學自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大學自治是憲法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
(B)教育主管機關對大學之運作得為合目的性監督
(C)立法機關不得強迫大學設置特定教學單位
(D)大學得自行訂定成績考核標準與退學要件
*適法性監督非適當性監督
Q.依司法院相關解釋對學術自由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 11 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
(B)教學、學習自由有關之重要事項,均屬於大學自治之項目
(C)大學學生退學之有關事項,不屬於大學自治之範疇
(D)大學於教學研究範圍內,就其內部組織亦應享有相當程度之自主組織權
Q.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大學自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教育部對於大學自治事項,不但可為適法性監督,亦可為適當性監督
(B)法律不得強制大學設置特定課程之教學單位
(C)大學以自治規章規定碩士班學生之入學資格條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D)大學生遭大學退學,基於尊重大學自治,不得對退學決定提起行政爭訟
Q.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50 號解釋,大學法要求在大學中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負責軍訓及護理課程之 規劃與教學,此一強制性規定的合憲性為何?
(A)侵害大學之自主組織權,應屬違憲
(B)侵害學生的行為自主權,應屬違憲
(C)軍訓護理並非大學核心課程,此一規定未逾越立法裁量之範疇,應屬合憲
(D)立法者對於教育事務本即有規範權限,此一規定未侵害大學自治,應屬合憲
Q.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有關學生基本權利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第 11 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
(B)釋字第 684 號解釋變更釋字第 382 號解釋有關學生得提起行政爭訟之範圍
(C)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 11 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
(D)依釋字第 563 號解釋,某大學民族學系訂定碩士候選人資格考試要點,逾越大學自治之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