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提出「根本建構主義」(radical constructivism)的學者是:
(A)維高斯基
(B)格拉索菲
(C)皮亞傑
(D)度納森
統計: A(671), B(1450), C(722), D(221), E(0) #100794
詳解 (共 6 筆)
現代建構主義的三個基本原理如下:
(一)知識是認知個體主動的建構,不是被動的接受或吸收;
(二)認知功能在適應,是用來組織經驗的世界,不是用來發現本體的現實;
(三)知識是個人與別人經由磋商與和解的社會建構。
在八0年代末Von Glasersfeld 提出前二個原理作為他的根本建構主義的基礎。九0年代初Taylor Campbell-Williams以增加第三原理來拓展根本建構主義的原理做為社會建構主義的基礎。
根本建構主義:根本建構由Ernst Von Glasersfeld提出,在個人建構方面有重要影響力,他說明認知的目的是為了建構出能適應環境的知識。若所建構的知識無法適應環境的要求,個體的內在會感到困惑,為了去除困惑,個體必須修改原有的知識以求重新得到適應。
一、理論基礎:受到Wittgenstein 的實體概念及Berkeley的經驗主義影響,Glasersfeld認為人類無法觸及位於語言背後的實體,只能認識本身的經驗世界。又被Vico 的經驗內容主動處理及Piaget認知發展理論的啟發,他主張人是透過主動建構的方式來認識外在世界。
二、主要觀點:
(一)知識僅存在於認知主體的心中
(二)能存活的知識僅是暫時性的解釋
(三)個體所建構的是獨一無二的主觀知識
(四)知識是適應環境的工具
三、學習理論:
(一)學習意義:當個體先前的概念結構能同化外在環境時,新的學習未發生。若同化不成,學習者主動調整其知識以求適應時,新的學習才算開始。
(二)學習動力:當學習者無法同化所面對的環境,內心所產生的困惑感受及維持有機體平衡的需求,是促使個體主動進行學習的內在動機。
(三)學習目標:面對新挑戰,調整概念結構,使所建構的知識能往較高適應程度方向不斷前進,成為學習永不變的目標。
(四)學習環境:經由有挑戰與引導的環境,並與他人不停互動,個體修改建構的知識。
(五)學習能力:從認知衝突到反思,再由反思到主動認知上重組。
(六)學習結果:建構的知識是暫時、個體、主觀、能存活及工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