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 依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
行為」係正當防衛,下列有關「正當防衛」之敘述,何者正確?
(A)遭逢天災而毀損
他人財物的行為可主張正當防衛
(B)警察基於公務上有特別義務,為了避免現在不法
侵害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C)擁槍自重的通緝犯射傷攻堅的警察,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D)
面對精神病患的攻擊行為予以反擊,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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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173), C(130), D(1317), E(0) #144996
統計: A(24), B(173), C(130), D(1317), E(0) #144996
詳解 (共 5 筆)
#124795
A錯 正當防衛客觀上需人為的
B我不是很清楚 特別義務之規定在緊急避難 有特別義務不得主張緊急避難 但是否能拿正當防衛來做類推適用?
C錯 攻堅的警察並非不法的 不得主張對合法行為行使正當防衛
D不論主觀防衛意思 客觀現在 不法侵害 人為 皆構成正當防衛之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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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91
對 我也想問D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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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96
感謝樓上精闢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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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85
C選項不能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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