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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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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96 社會福利工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中華民國憲法#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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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96 社會福利工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中華民國憲法#23417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96 社會福利工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中華民國憲法#23417
年份:
96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8 下列那一訴求可逕以修法方式為之,不須修改憲法?
(A)調整區域立法委員之選舉區為單一選區
(B)增加立法委員不分區代表名額
(C)提高不分區立法委員婦女應當選名額之比例
(D)減少立法委員席次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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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Yijing Zhu
B3 · 201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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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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