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大仁與阿蘭生有一女小青,兩人因感情不睦而離婚,小青的監護權歸阿蘭所有,之後阿蘭再嫁給喪偶的
阿明,帶著小青住進阿明的家,與阿明的獨子志文共四人一起生活,且阿蘭與阿明皆未收養對方之子女。
針對上述案例,依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阿明與小青的親屬關係屬於直系血親一親等
(B)志文與小青屬於旁系血親關係因而無法結婚
(C)阿明死後,僅有阿蘭與志文能繼承阿明的遺產
(D)大仁死後,阿蘭與小青皆不得繼承大仁的遺產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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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大仁與阿蘭生有一女小青,兩人因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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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和志文不是姻親,血親之配偶之血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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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沒被收養,就只是姻親關係,無任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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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文與小青 非血親 亦非姻親 實屬 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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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明 死後,僅有 蘭 與 文 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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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D選項改成小青可繼承大仁的遺產是不是...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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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阿明與小青的親屬關係屬於直系姻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