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政府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在相關法條上有諸多規定,但其規範內涵不包括下列何
者?
(A) 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單位,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
(B)
各機關單位,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
資
(C) 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
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D) 身心障礙者接受庇護性就業後,
若職業輔導評量單位評量確認不適於庇護性就業時,庇護性就業服務單位應依其實際需求
提供轉銜服務,並得發給資遣費。